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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民政局
旬阳县双拥办
关于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事迹
文稿及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的整体规划方案,丰富我县双拥工作的形式和内涵,迎接省双拥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经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事迹文稿及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内容
1、反映驻旬部队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参加抢险救灾、扶贫济困、包帮贫困老人、救助贫困学生、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的具体事迹,及其反映这些事迹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2、驻旬部队在与地方联建平安社区、共建文明单位的动态与经验;
3、驻旬部队开展国防教育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中的做法与效果;
4、军民联欢活动的剪影或纪实。
5、地方政府支援部队建设的措施与效果,为驻旬部队排忧解难的人和事;
6、各级政府领导关爱、包帮优抚对象的制度与措施;
7、广大党员干部及其人民群众为军烈属、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的典型实例;
8、反映人民子弟兵的好军嫂、好母亲克服各种困难,支持国防建设的典型事例;
9、反映回乡复员退伍军人艰苦创业题材的事迹与照片;
10、能够反映基层政府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拥军优属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业绩。
二、征集时间
2010年4月1日开始,至2010年4月30日结束。
三、征集方法
四、奖项设置
文稿和照片一等奖各设1个,奖金500元;文稿和照片二等奖各设3个,奖金300元;文稿和照片三等奖各设5个,奖金200元;照片及影像资料单设优秀奖10个,奖金100元;纪念奖20个,奖金50元。三等奖以上还将授予获奖证书一本。
五、评奖条件
围绕双拥工作主题鲜明,有创新,有特色。文稿事例翔实,文字叙述流畅,字数限定在1000-3000字以内。照片可以是一张或一组均可。
六、评选办法
所有应征稿件一律在旬阳县民政局网站公开发表并在旬阳县政府网站公开投票。网民点击投票占60分;双拥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占20分;邀请旬阳县文联和旬阳县摄影家协会代表评议占20分。
七、具体要求
各乡镇民政工作站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此活动为契机,对本单位的双拥工作进行一次梳理总结,抓住时机对本部门,本辖区的优抚对象进行一次帮扶关爱活动,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设置为军人优先服务的标识,走访慰问军烈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使这次有奖征集活动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各乡镇民政工作站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上报的文稿不少于一篇,影像照片资料不少于一组。
八、奖励形式
所有摄影作品除了在旬阳县政府网站公开发表外,双拥办将在5月15日前,于县城祝尔康广场举办为期一周的应征作品展示活动;双拥事迹材料由双拥办编纂成册,对参选作者各赠书一册。颁奖仪式将在八一联欢晚会上隆重举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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