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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民政局
关于对2009年度全县社会组织进行
年检的通知
全县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范围
从2010年3月1日开始,至2010年6月30日结束。凡2009年6月30日以前由民政局批准的各社会组织均参加年检。
二、年检内容
1、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情况。
2、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3、财务收支情况。
4、组织机构人员变化情况。
三、年检方法
各社会组织看到通知后前往民政局领取填写《社会组织年检报告书》由主管单位签字盖章后,持《报告书》、工作总结、登记证正、副本到民政局接受年检。
凡不按时参加年检换证的,将按照《条例》规定限期整改或予以注销登记,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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