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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民政局
关于对县政府办公室129号信访件办理
结果的汇报
县政府督查室:
2010年1月20日由县长邹俊杰批示的我县仙河镇仙河口村一组村民马自枝反映的本人患白血病,因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请求政府领导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医疗救助的信访件,现已转交我局,现将办理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自枝,女,现年46岁,家住仙河镇仙河口村一组,全家4口人,原丈夫白元汉于1994岁去世后于现在丈夫赵功智结婚,两个子女(前方)均在外打工,家住四间土木结构房屋。生活来源主要靠两个子女打工维持,2008年9月在西安解放军第四五一医院确诊为白血病。
二、办理结果
1、按照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依据与本人座谈了解的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主要是购药票据),并根据家庭的实际状况按照特殊原因,经会议研究,在2010年第一季度给予医疗救助5000元。(户主赵功智)
2、按照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依据该户的困难情况,从2010年1月起,按照最高标准,享受农村生活保障待遇,以解决目前生活困难的问题。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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